(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30日電)總統馬英九今天認為,ECFA送交立法院審議時,應比照條約辦理,二讀程序即可,且只能全案准駁,而不能逐條修正表決,否則惡例一開,未來沒有國家願與台灣洽談經濟協議。
兩岸昨天完成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簽署,國民黨下午召開中常會,邀請經濟部、金管會、農委會、陸委會等相關部會首長就ECFA後續影響提出報告。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總統聽取報告後,做出上述裁示。
行政院會預計明天通過ECFA後,送交立法院,立法院將召開臨時會審查,但如何審查,朝野各說各話。
馬總統坦言,ECFA不是條約,但應比照條約來辦理。ECFA本身在法律上雖不能夠被視為條約,但是「能不能比照條約來處理,法律上沒有禁止」。
他指出,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條規定,除預算案與法案進行三讀外,其他的,都是二讀程序,包括:重大事項、條約、宣戰、媾和等,「ECFA進行二讀的程序,是合理的」。
總統以2002年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例指出,立法院當時也是比照條約來處理,在國會可以進行討論、可以反對、否決,但不能進行修正,「因為修正就等於否決」,「條約、草案已經談好了,如果送來(立法院),你又改的話,那不是白談?」
總統憂心,如果ECFA送到立法院審查,一旦進行逐條修正表決,「以後沒有國家會願意跟我們談經濟協議」。國會只能贊成或否決,但不能進行修正,「這個是全世界的通例」。如果不照這個通例的話,將來很可能其他國家就沒有興趣來跟台灣洽談。
他強調,ECFA審查,如果反對就直接否決,「何必逐條去修呢?」在邏輯上,不必進行逐條修正,「這樣的方式,比較符合民主國家國會的常態」。
總統也以當年哥斯大黎加與美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為例,他說,FTA送到國會之後,遭國會否決,後來透過公投方式來通過。
總統拍胸脯保證,ECFA是秉持「以台灣為主,對人民有利」,且在具有尊嚴、互惠前提下所簽訂的,他呼籲立法院盡快完成審議程序,樂於接受國會監督。
文傳會主委蘇俊賓會後轉述指出,多位身兼中常委的黨籍立委也支持ECFA採用二讀全案進行表決程序。990630